今年以来,济南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坚持总体布局,在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统筹推进、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、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、疫情防控法治保障更加坚实等方面,取得明显成效。
济南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,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,建立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,有效规范重大决策行为,通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、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、建立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定期通报制度、对照中央100项指标体系等工作,推进各项制度落实及示范创建完善提升,促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。
同时,济南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,将公平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,注重广泛征求意见,推进高质量立法。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机制,重点清理违反市场原则、妨碍生产要素流动、影响企业活力的规范性文件。深化行政审批改革,建立减证便民清单式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,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,审核“证照分离”许可事项103项,取消证明事项114项,实现企业登记“31证合1”,在全省率先创建“无证明城市”,“拿地即开工”审批模式在全国推广。
此外,济南市还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,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区县、法治街(镇)、民主法治示范村、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,落实法治乡村“十个一”创建活动方案,重点加强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村法治建设,全国、全省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区县达到12个,全国、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达到123个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框架平台、队伍支撑、实战应用、发展保障、监督管理五大体系,6273个村(社区)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,省级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达到80%。
在疫情防控期间,济南市保障了法治保障更加坚实,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,累计开展专项宣传5200余次,为企业、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300余次;出台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实施意见,成立105支专项法律服务队伍,为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体检,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。